赵丽英

合伙人 

执业范围和执业经验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经济诉讼代理,公司改制、并购与上市,房地产及各类工程项目法律事务等。
作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常年担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等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劳动法律关系处理等法律服务;常年担任北京市上园饭店等多家公司企业和部分个人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等法律服务;代理过大量的经济、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案件审级包含一审、二审与再审,案件种类涵盖借贷纠纷、合作建房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特许经营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客户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参与了多项房地产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企业并购重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代为起草或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函、律师见证、尽职调查等。



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林某与厦门某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代理被申请人厦门公司)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交通肇事案(担任王某辩护人)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海某公司诉广东某公司合同纠纷案(担任广东公司代理人)



执业证号

11101200611596143



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1991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991年7月至2002年8月在内蒙古临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
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内蒙古临河市财政局任副局长,期间兼任临河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员;
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在北京华胜阳光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5年8月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和资格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朝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 高级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



著作论文

作为从国家公诉人转型刑事辩护的律师,曾参加检察日报的专家论坛,就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买功”即花钱买立功线索的现象发表个人观点,并被检察日报刊载。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