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所赵光律师、邓萧律师、蒋成龙律师 成功取得拒执罪移送案件缓刑判决
发布日期:2025-12-17

2025年8月,本所赵光律师、邓萧律师于一审开庭前紧急受拒执罪被告人委托,与蒋成龙律师多次奔赴长沙开展辩护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将“有期徒刑九个月”的量刑建议,变更为“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的一审判决,刑种与刑期均显著减轻。

本案辩护工作可谓一波三折。其一,拒执罪的法益在于维护司法秩序、保障司法权威,该罪名天然出罪难度较大,对辩护人的专业功底和知识储备要求颇高。其二,本案系一审法院执行局移送的公诉案件,案外影响亦需辩护人审慎考量、妥善处置。其三,本案恰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集中整治拒执犯罪,精准理解和把握两高刑事司法政策,亦对辩护人的职业经验提出较大考验。其四,鉴于债权人坚持的还款数额较高,且一直未达成刑事谅解与和解。在对全案作出初步分析后,辩护团队即动身前往长沙阅卷,并制定相应辩护策略。

开庭前,辩护人与公诉人便在法律定性与适用方面出现了“罪与非罪”的巨大分歧。第二次开庭中,辩护人及时发现公诉机关新补充证据存在“罪与非罪”的重大纰漏,辩护人当庭要求公诉机关于庭后开展自我审查;第三次开庭中,公诉机关旋即提出被告人不再构成坦白情节,邓萧律师当庭有力辩驳公诉人,指出刑事诉讼法明确的规定了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而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一贯稳定,其辩解行为不应阻却坦白情节的成立。

纵观三次开庭,控辩双方针对法律适用均呈现出激烈对抗。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亦多次调整。首次开庭前提出有期徒刑七个月,旋即当庭撤回该建议;第二次开庭前调整为有期徒刑九个月;后又调整至拘役五个月。这正是辩护人作出精准辩护意见发挥作用的体现。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坦白情节,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在轻罪治理时代,辩护人针对轻罪指控如何仍能取得良好有效的辩护效果,日趋成为刑事辩护工作的难点、热点、焦点。友邦所在以往众多刑事大要案中均颇有建树,为追随刑事司法治理的时代脚步,也必将在轻罪辩护方向日渐精进。
(供稿:邓萧律师)

